2023年度宝山区支持引进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正在进行中→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宝山区2023年度支持引进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23年5月17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政策依据
科创30条第4条:支持引进新兴产业企业。
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条件
新引进企业
1、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引进的文化创意企业租赁本区500平方米以上自用办公用房的;
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
3、2022年度单位面积产出(税收)1000元/每平方米以上;
4、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生产经营均在宝山;
5、申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PDF、JPG)
2、申报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PDF、JPG)
3、宝山区支持引进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企业资金申请表(经所属街镇园区盖章后形成的PDF),点击附件下载;
4、申报主体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PDF、JPG)
5、办公用房租赁费用付款银行凭证;(PDF、JPG)
6、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缴纳通知书(提供截至申报日前六个月的相关凭证);(PDF、JPG)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PDF、JPG)
五、申报方式(一)申报途径
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文旅局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正。
(二)申报网址
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index.html),在政策专栏中选择II条目(编号II-2-1)“文化创意重点企业”进行申报。
六、本通知内容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区文创办 33796613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7日
(来源:上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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